为高质量承办好2026年春季举行的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全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闪耀世界的经典红色名片和“两个融合”的时代标杆,按照大会执委会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和主题歌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
二、征集范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1.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2.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
3.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4.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歌曲
四、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内容及要求
1.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要求:围绕“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主题,在“伟人故里 价值莲城”旅游总体形象品牌的基础上,结合湘潭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提炼出一句简洁明了、富有感染力的主题口号,既要准确展现湖南的特色魅力,又要充分凸显湘潭的形象内涵。要富有创意,主题明确,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利于传播。字数限于4-12个字,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2.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
要求:设计一个简洁明快、一眼难忘的形象标识。要充分体现湘潭的地域特色、城市风貌、文化底蕴、旅游特质,构图简洁、色彩协调、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传播力。兼具独创性和应用性,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以及明信片、笔记本、手提袋等产品上衍生应用。
3.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要求:绘制一个或一组活泼时尚的吉祥物。形象设计应具有原创性,具备鲜明的辨识度、前沿的时尚感、热忱的亲和力,体现拟人化特点,具有湘潭文化特色,同时具备拓展性和附属开发空间,以吸引不同年龄段的群体。吉祥物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4.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歌曲
要求:以湘潭的人文历史、自然风光、美食特色、非遗文化及发展活力为灵感,创作一首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主题歌曲。作品应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湘潭在新时代的崭新面貌、人民幸福生活和文旅融合的创新成果。作品仅限原创,且未作为节庆、活动、城市等主题歌曲公开发表,拥有合法著作权。运用AI技术参与创作的歌曲须备注说明。作品形式不限,时长3至5分钟,需提交名称和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六、征集评审
1.组织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多轮比选后确定相应奖项,并报大会执委会确认。
2.终评结果将在中央、省、市媒体以及境外媒体平台公布。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1.主题口号。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0万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1万元。
2.形象标识(logo)。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0万元;入围奖3名,奖金1万元。
3.吉祥物。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0万元;入围奖3名,奖金1万元。
4.主题歌曲。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5万元;入围奖3名,奖金5万元。
注:征集活动将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综合应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经评审组全体评定通过,若未达到获奖标准,各奖励等级的获奖作品数可能空缺。同时获得最佳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
八、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2.投稿人须按要求填写《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征集活动报名表》和《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征集活动投稿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夹后压缩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 +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稿邮箱:d6jhnlyfzdhzj@163.com,联系人:周佩联系电话:0731-58570320。
3.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应附作品名称和500字以内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格式为JPG或TIF,并提交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3M(兆)。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200*200像素,不超过2M)用于网站展示。
4.吉祥物作品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并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设计图稿、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和三维效果图,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电子格式图片,并在电子文档中注明各部分的标准颜色。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200*200像素,不超过2M)用于网站展示。
5.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得在设计稿件中出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作品。
九、活动声明
1.奖项设置中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的,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未上市销售,未生产用于盈利目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应征投稿者保证对其投稿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如涉及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3.本次活动评选出的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吉祥物、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主办方独家拥有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力,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获奖者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所有投稿作品资料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原件。
4.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
5.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主办方将以收到时间为依据,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为有效应征作品。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
6.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7.本活动解释权归湘潭市承办第六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