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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征集展茅形象LOGO、宣传品牌口号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展茅形象logo、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大力做好街道品牌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提升街道形象,更好地彰显展茅特色,加快推进街道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展茅形象logo、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7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

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一)形象logo 1.准确反映展茅特色,充分展示展茅形象和特点。

2.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好创意独特、简明易记、视觉形象鲜明,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logo将主要应用于展茅宣传推广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适合在名片、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改变和淘汰。

4.来稿需提供JPG格式文件,色彩模式需为RGB,分辨率不低于150,文件大小不低于5M,图案像素不低于2000×2000像素;并提供可编辑源文件(如AI、PSD、CDR等格式文件)。

5.需提供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解读。

(二)宣传品牌口号

1.品牌口号要求准确反映展茅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品牌口号要求寓意深刻、主旨突出、语言简练、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品牌口号要求提供完整的好创意说明,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

四、投稿方式

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31741358@qq.com ,并注明“展茅形象logo、宣传品牌口号设计”字样,联系电话:0580—6871015。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设计者还须提供《展茅形象logo和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展茅形象logo和宣传品牌口号应征作品设计者承诺书》。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特等奖和入围奖两个奖项,特等奖作品从入围作品中产生。

logo征集设入围奖6个,奖励费用为2000元/个,如入围奖中有最终被确定为展茅街道形象logo的作品,则评为特等奖,另奖励费用3万元。

宣传品牌口号征集设入围奖6个,奖励费用为1000元/个,如入围奖中有最终被确定为展茅街道宣传品牌口号的,则评为特等奖,另奖励费用5千元。

以上所有偿金均以人民币转账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如作品获奖,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评选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研讨评选,最终确定入围奖、特等奖,评选结果将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七、参赛须知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已有的宣传品牌口号和logo不得重复参赛。

3.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并于2个月内与主办单位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在后期宣传推介使用该作品时不再支付稿酬,入围获奖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同时,应征者需向主办方提供所有设计的源文件,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展茅街道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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