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协书法评论与文化传播委员会秘书长
书法娱乐化能走多远
张瑞田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说道:“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这段话让我想到当今的书坛。
自媒体空前活跃,每一个想要表达意见的人和推销自己的人,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网络平台开辟一块园地,就可以尽情表演了。严肃的、诙谐的、说教的、嘲讽的、批评的、赞扬的、自我吹嘘和自我娱乐的,应有尽有。
我们进入了新媒体时代,这是前所未有的时代,也是书法需要面对的时代。书法、书法人在这个时代何去何从,是必须做出回答的。于是,我们的手机平台,出现了许多以书法为主题的短视频,作为主角的书法家,有教写字技巧的,有臧否古今书法人物的,有自吹自擂的,有手抓几支毛笔,呼天喊地做写字秀的。这些亲力亲为的“演员”,通过网络媒体,向外界表达自己的书法立场,展现自己的书法才艺,轰轰烈烈,丰富多彩。开始,不明其理,看久了,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是奔着“网红”去的,拥有几十万、上百万粉丝的“网红”,比一名书法家的价值要高出数倍,因此,他们兜售的不是书法,而是以书法为娱乐要素的视觉效果。
书法娱乐化就这样进入我们大众视域。“网红”开始成为一些书法家的人生目标。
自媒体不发达的时候,书法娱乐化也是存在的,只是彼时的娱乐化仅仅是售卖自己的书法作品而已。二十余年前,北京琉璃厂活跃着一位自诩“大手笔”的江湖书法家,写字时连说带唱,运笔弛疾,以一声声嚎叫相配合,引来众人围观。在插科打诨、笑声起伏中,把自己的书法作品一张张地卖出去。另外一位就时髦了,穿长袍马褂,热衷于到国际舞台上亮相,如同清洁工扫大街一样划来划去,笔迹似龙非龙、似虎非虎,同时有舞蹈和音乐配合,现场感、娱乐性极佳,被誉为行为艺术,看点颇多。
书法精英们很容易“凡尔赛”,自诩比他人高明,玩得相对别致,他们爱穿晋人喜欢穿的衣服,复制旧时的生活场景,就连执笔的姿势、写字的方法,也会找到与古人相同依据。说话拿腔作调,也认为是与古人暗合。只是一个个圆圆的肚腩,几乎撑破了上好衣料制作的长衫,看不出晋人的萧散超脱,却看到了文化特权者的可笑与陈腐。
书法文化就这样日渐稀薄,书法娱乐化大有独占书坛之趋势。呜呼哀哉!
谁让我们生逢一个前所未有的娱乐时代呢。君不见,娱乐主义已经超过了一切,它以大众文化的名义,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我没有能力反对书法的娱乐化,但我对书法的娱乐化非常厌倦。至少,我所知道和我所理解的书法,与娱乐有一段长长的距离。
其实,我们对书法的真正意义并不陌生。宗白华在论述晋人书法时,涉及书法艺术的本质,他说:“魏晋人则倾向简约玄澹,超然绝俗的哲学的美,晋人的书法是这美的具体表现。”“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看看,书法的精神向度与人的心灵息息相关。
既然我们都明白真实的书法,为什么书法娱乐化依旧甚嚣尘上呢?
书法娱乐化的直接结果,便是对书法古典范式的放弃,进而粉碎了书法“发现自己深情”的文化意趣。书法娱乐化有明确的媚众倾向,宁可迷失自己,也要在众人面前显示出迷人的乖巧。至此,书写仅成了艺术劳动,内容成了名言警句式的励志语词,封锁了书写者的内心。尽管舞台上的小品和书法小品形式不同,娱乐的品性却惊人地相似。娱乐化的时代,人们开始讨厌“思想”与“深刻”一类的词句,感官刺激所包括的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大行其道,导致人们退居身体肤浅的感受之中。书法创作和书法欣赏,走在娱乐化的现实大路上,书法家已没有能力再去选择什么。
据说“网红”的商业价值大、收入高,以此追求“网红”效应也没有错。只是对物质财富的过度追求将会改变书法家的奋斗方向。既然沉迷于“娱乐至死”的生理感动之中,媚俗就成了必然的存在。首先,书法的艺术精神日渐枯萎,为美与思想而激动的岁月已成为遥远的过去。神圣的生命表达让位于市井俗音。人格遭到嘲弄,围观者却暗中叫绝。书房中孤独的阅读与挥毫,被看成不合时宜。在大众媒体上亮相,在自媒体上招摇,就成了许许多多书法家的别无选择。继此,书写的文字,历史性地成了可有可无的符号,而肤浅的肢体语言和娱乐效果的营造,被抬到了新的高度。书法家可以不读书了,水平的高低由粉丝的多少体现,由打赏、带货收入来证明。这些把“网红”视为理想的书法家,一天比一天明星化,就连照片和简历也仿照明星们的习惯,比如不说婚否,不表年龄,又比如梳长辫、穿马褂,讲究举手投足,力求把自己的“文化资本”尽快转化成“商业资本”。不管耍多大的噱头,字卖了好价钱,有了市场,就会获得响亮的掌声。
说穿了,书法的娱乐化就是对利益的追逐、对市场的迷恋。我不反对书法作品走向市场,只是警惕走向市场的过程所构成的对书法和自我的伤害。我们对市场陌生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后,反过来无比地热衷市场,能不能导致迷失了应有的文化方向,导致精神品格和审美能力的降低?这也是我们的时代之问。